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在内蒙古大学挂牌成立


发表于:2015年04月23日 14:58 点击:[]次   


 

    2015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由自治区纪委、高校工委、内蒙古大学三方共同建设,旨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研究,为自治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和人才培养服务。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侯元,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巴建光,我校党委书记朱炳文,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国庆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温树忠,自治区纪委组织部长马金柱,自治区纪委宣传部长郝朝暾,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王俊,自治区高校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钱晓颍,内蒙古大学陈国庆校长等全体校级领导班子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纪工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廉政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以及我校专家学者代表,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侯元主持揭牌仪式。 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内蒙古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张志忠教授汇报了研究中心的建设情况和工作任务。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在自治区纪委、高校工委、内蒙古大学有关领导的陪同下为廉政研究中心揭牌。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朱炳文为揭牌仪式致辞。


    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在成立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廉政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加强我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治理腐败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一项实际行动。张力书记强调,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要进一步整合研究资源、拓宽研究视野、深入研究反腐败如何从治标走向治本,探讨如何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办法,为全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张力书记就廉政研究中心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课题研究,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二要把握职能地位。廉政研究中心要始终把廉政理论研究作为首要职责,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集中的优势,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谋思路、提建议、出实招;三要破解工作难题。廉政研究中心要紧密联系我区反腐倡廉实际,把破解工作难题作为研究重点,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更好地指导全区反腐倡廉实践;四要坚持理论创新。要把创新作为理论研究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提高理论研究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多出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注重从基层实践中汲取创新动力,保证理论之树长青,实践之路常新。


    挂牌仪式之前的2014年1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在内蒙古大学召开。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巴建光同志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秘书长温树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书记钱晓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王俊、内蒙古大学纪委书记李秀良等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巴建光同志在会上对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筹建情况,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研究人员建议名单、研究计划、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文件,讨论决定了廉政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及学术研讨会议程。会议确定聘请校内研究人员22人、外聘研究人员13人。会议确定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忠,副主任卢剑、曹明珠、孙凯民、傅锁根;办公室主任孙凯民(兼),副主任乔福龙、张钦朋。


    研究中心近期将完成自治区纪委批准的11个调研课题,年底完成《2015年内蒙古党风廉政建设报告》(蓝皮书);中心将创办网站、举行学术研讨会等。内蒙古自治区廉政研究中心的成立,必将在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服务等方面为自治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为廉政研究中心揭牌并讲话 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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